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外国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批复
深圳外国语学校:
你校《关于我校2013年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的请示》(深外校〔2013〕9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校2013年高一年级自主招生不超过60名。自主招生范围为本市初级中学(不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)和9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;
二、自主招生录取指标在你校原直升生名额内解决。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笔试。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,但一律参加中考;
三、为减轻学生负担,规范招生秩序,今年考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自主招生面试,自主招生学校的面试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;
四、5月27日前,请你校将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上报基础教育一处审核;
五、自主招生工作涉及面广,社会关注度高,希望你校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招生纪律,增加招生过程的透明度;公布咨询、投诉电话,认真做好招生咨询工作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;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本人在初中学校的成绩排名,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。
此复。
深圳市教育局
2013年4月23日